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金融工作局关于已被取消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地方金融组织有关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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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金融工作局
关于已被取消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地方金融组织有关情况的公示
为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推动全区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按照《中共河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和四类机构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豫金办发〔2024〕113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建立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和四类机构管理清单制度的通知》(豫金办发〔2024〕119号)等规定以及市委巡察整改要求,根据省提供的濮阳市经开区已被取消金融业务经营资格的市场主体清单(见附件),相关金融组织须在公示期内主动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者注销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将函告本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公示期: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3日。
特此公告。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税金融工作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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