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经开党政办〔2023〕16号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筹备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党工委研究同意,现将《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文件印发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为贯彻落实《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经开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调优学校布局,加快学校建设
1. 根据城镇化发展水平、生育政策调整、人口聚集程度和教育服务需求,聘请第三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制全区学校建设和发展规划,经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研讨后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经济发展局、各乡(镇、办)
完成时限: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
2. 对农村中小学校数量、分布、师资、在校生、服务范围等进行调研,通过举行听证会等多种有效途径,广泛听取学生家长、学校师生、村民组织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意见,完成调研报告和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意见撰写,经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研讨后组织实施。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区规划建设局、各乡(镇、办)
完成时限: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调研报告撰写,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农村学校布局调整意见起草。
3. 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完成城区新建学校的规划、选址、设计等工作,完成规划报告编制,经区党工委管委会专题研讨后确定时间节点,按期推进实施。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规划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划报告编制。
4. 加快区实验学校临时教室及配套设施建设,秋季学期开始前交付使用。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实验学校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完成。
5. 推动区一中、区三中扩建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早日交付使用。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经发投资集团、各乡(镇、办)
完成时限: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
二、实施“三名”工程,加强机制建设
1. 制订名教师培养、名校长培育、名学校打造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力争用2至3年时间培养一批濮阳市名师、名校长,打造3至5所濮阳市名学校,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形成教育品牌效应。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1日前制订“三名”工程实施方案。
2. 对区内学校班子配备情况进行调研摸底,请市教育局协助,引进市直学校副校长或中层干部到我区薄弱学校担任校长或副校长,提升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
3. 分类制定学校评价考核制度,指导学校调整、优化教职工评价考核制度,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批准后实施。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9月1日前。
4. 制定推进课程改革工作路线图,经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实验学校
完成时限:2023年9月1日前。
三、优化教师队伍,加强师资培训
1. 开展全区师资状况摸底调查,向市委编办提出用编申请,制定教师招聘方案和引进优秀教师工作方案,报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牵头部门: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税金融工作局
完成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2. 制定经开区教师素质提升行动方案,用3至5年时间对全区教师进行高端培训,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财税金融工作局
完成时限:2023年7月20日前。
3. 制定经开区教育系统“三整顿三提升”行动方案,报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7月20日前。
四、实施集团办学,促进均衡发展
1. 根据学校发展现状和地理位置,组建以区实验学校为核心校,区一中、区三中、濮上实验学校为成员校的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以市六中为核心校,五一路小学、振兴路小学、区七中为成员校的市六中教育集团;以市八中为核心校,区四中为成员校的市八中教育集团;以濮上实验学校为核心校,区二中为成员校的濮上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0日前。
2. 完成4个教育集团的领导任命、班子组建工作。
牵头单位:区组织人事劳动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2023年8月15日前。
五、强化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
建立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分工制定具体的专项安全督导检查标准,每月月初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判安全形势,定期对学校进行食品、消防、特种设备、校园欺凌、安全教育、周边环境、舆情防范等进行联合或专项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对造成责任事故的学校进行问责追责。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区食安办、区消防队、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宣统办、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3年7月10日前。
六、强化发展保障,创新激励机制
1. 高规格成立经开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区管委会主任任常务副组长,区党工委副书记及分管财政、教育、人事等工作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区直各相关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教育的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教育局局长、实验学校教育集团主要负责人兼任。
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每季度初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工作年度计划,明确重点工作进度及责任分工,研究决策全区学校布局及建设工作,研究校长以上人员评聘工作,完善用人导向及奖惩机制。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纪工委、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区财税金融工作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完成时限:2023年7月10日前。
2.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初按照小学生均680元/年,初中生均880元/年,住宿生补助200元/年的标准足额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
牵头单位:区财税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 按照“政府投入一部分,社会企业捐赠一部分,筹建小规模精品民办完全中学盈利注入一部分”的思路,成立经开区教育发展基金会。建立规章制度,规范发展基金筹集管理,严格确定基金使用范围。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税金融工作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