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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2-06 来源: 点击量:

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发区市政环卫局起草拟定了《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并对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近几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合了垃圾分类工作相关文件,2019 年底市政府专门出台了《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市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展开,因此,我区需要出台相应的工作方案,以指导全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

二、主要内容

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

2.以点带面,循序渐进。

3.建立机制,上下联动。

三、分类标准

根据国家“四分类”标准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分成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标准如下:

1.可回收物。

2.有害垃圾。

3.厨余垃圾。

4.其他垃圾。

四、工作目标

1.试点小区。濮上办2021 年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达到 8000 户以上,建成3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昆吾办 2021 年试点达到 3000 户以上,建成2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华安办 2021 年试点达到 2000 户以上,建成1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幸福办 2021 年开始试点工作。试点小区群众知晓率不低于 90%,分类设施配备率达到100%。

2.公共机构。各机关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各自负责本单位、本系统、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3.相关企业。宾馆、饭店、旅游景区、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在行业监管部门和所在地方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各自负责本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国有企业参照公共机构管理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试点小区分类投放、收集机制

(二)建立公共机构、相关企业分类投放、收集机制(三)建立完善的运输、处理体系(四)其他相关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责任,全力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

(四)建立督导机制

(五)加强资金保障

三、提请区管委会常务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1.明确区各单位各部门工作任务分工

2.解决工作经费

3.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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