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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的说明
时间:2019-09-15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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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8年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290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87万元,下降23%。“三公”经费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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